公司电话
- 联系人:韩先生
- 电话:00532-882803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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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户: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! 为保证产品质量,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,确保产品质量合格,保证产品安全,特作如下保证: 一、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。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,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,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,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,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。 二、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 三、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。 四、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,并对产品质量负责,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,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。 五、供货方的产品包装、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 六、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,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。 七、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,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,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,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。 八、质量争议(问题)的处理: 购货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供货方的产品进行检验,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,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。 对确属供货方质量问题的,已经使用造成的损失,由我公司负责。 对确属供货方生产质量问题,没有使用的,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(退货或降价)。 本公司坐落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,欢迎惠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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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称: |
青岛艾玛工艺品有限公司 |
公司类型: |
有限责任公司 (贸易商) |
所 在 地: |
山东 / 青岛市 |
公司规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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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: |
50万人民币 | 注册年份: |
2012 |
保 证 金: |
已缴纳 0.00 元 |
经营模式: |
贸易商 |
经营范围: |
一般经营项目:雕塑工艺品、漆器工艺品、花画工艺品、抽纱刺绣工艺品、金属工艺品(不含贵重金属、不含电镀)、木制工艺品、发制品、纺织服装、鞋、帽(不含印花)、家具加工、销售,批发、零售:工艺品配件、工艺品材料,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、零配件、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。 (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,须凭许可证经营)。 |
主营行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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